巩留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
第5期
巩留县群人民法院 2014年3月16日
法院“三个带头”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
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,巩留法院紧紧围绕“忠诚、为民、公正、廉洁”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,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、奢糜之风“四风”问题作为切入点,抓住关键部位,对症下药,党员领导干部带头,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。
带头遵守政治纪律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扎实有序推进实践活动开展。绝对不打折扣、搞变通、搞形式,不搞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”。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紧办、马上办,立即处理,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”的官僚作风和衙门作风有效得到转变。
带头务实创新。坚决克服工作浮夸、搞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,把工作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、维护社会稳定和改进民生的问题上,准确把握中央精神,摸清社情民意,研究出台相关措施,不走形式主义,不做表面文章,对已经布置的工作一抓到底,一干到底,不达到目的不罢休。
带头廉洁自律。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群众路线的方向标,领导干部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,想在心里,领导干部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“四风”问题上要旗帜鲜明,态度坚决。院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中央和县委的规定上不打折扣,不讲排场、不比阔气、不追求享受,能自觉把《廉政准则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批评,耐得住清贫,守得住寂寞,抗得住诱惑,带头廉洁自律,堂堂正正做人、清清白白做事。